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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纪华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

发布日期:2024-03-19     点击:2239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青枫采公-2024021
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世纪华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

首次公告日期:2024年03月07日

二、更正信息

1.更正事项:采购公告采购文件

2.更正内容:

1)采购人联系方式更正为:王晶,19952800325

2)第三章《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》中“二、基本情况”增加内容如下:

8、本项目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如下:

序号

收费类型

       收费标准

1

住宅

一期0.65/月/平方米

二期0.73/月/平方米

2

商铺

1.00/月/平方米

3

停车位

150元/月/车位

(3)第三章《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》中六、特别要求”的“*2、投标人近3年内无合同期限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被提前解聘记录(须在承诺书中体现,并提供物业服务对象(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)证明函加盖公章,承诺书及证明函格式自拟)。”更正如下:

“*2、投标人近3年内无合同期限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被提前解聘记录(须在承诺书中体现,承诺书格式自拟)。

(4)第三章《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》中“六、特别要求”的“*3、投标人在近4年物业项目中,无重大治安、安全事故,与物业服务对象(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)不存在未终结的司法诉讼,在管物业服务项目未发生过业主集体维权、上访等群体性事件,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及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否定情形(须在承诺书中体现,并提供物业服务对象(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)证明函加盖公章,承诺书及证明函格式自拟)。”更正如下:

“*3、投标人在近4年物业项目中,无重大治安、安全事故,与物业服务对象(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)不存在未终结的司法诉讼,在管物业服务项目未发生过业主集体维权、上访等群体性事件,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及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否定情形(须在承诺书中体现,承诺书格式自拟)。”

3.更正日期:2024年03月19日
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1.采购人信息

名称:常州市天宁区世纪华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

地址: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1700号

联系方式:王晶,19952800325
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名称: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

地址: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5栋202室

联系方式:0519-88119558

3.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程工

电话:0519-88119558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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